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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建制 重庆大学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是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也是重庆市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校主管单位是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主管领导是学校主持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学校管理主要体现在政策支持、岗位设置、项目审批和经费保障上。院主管领导是学院院长。学院负责中心的具体建设与运行管理以及自筹经费的落实上。
管理模式 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担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常务副主任由专职实验实践教学教师担任,负责中心实验教学建设与改革;另外两名副主任由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分别负责中心实验教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以及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 中心还设有责任教授1名,由具有丰富实验和实践经验的教授担任,负责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的审定和规划中心实验教学建设与改革等工作;各个实验室主任由经验丰富的教师兼任。中心在学校的领导下,借助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指导,通过学院进行改革建设和运行管理,形成了学校与学院共同管理、但各有不同分工的管理模式。
资源利用 中心统一管理与调度实验仪器设备和软件、实验场地、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学,实现实验教学资源共享,为经济管理实验教学创新、高素质创新型经济管理人才培养提供了资源保障。